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减负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乡镇减负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县纠风办、 农业局减负办:
镇党委、 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安排, 结合实际,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 种粮补贴、 综合直补、 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 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 无截留、 挪用现象。
2、 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 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 征、 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 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 、 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 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 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 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 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 资金。
5、 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 项目中, 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 不搞形式主义, 不盲目攀比, 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二、 镇群防群治协会收取群防群治协会治会费及会费使用情况 镇群防群治协会经县委批准, 于 9月 22日成立。
县委具体批文 (宁党复〔〕 13号)《关于镇成立群防群治协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协会的性质和任务是:
在县综治委、 镇党委、 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
关的指导下, 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辖区内所有机关、 企事业单位、 居民、 个体工商户纳入会员, 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 发动镇辖区内所有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 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协助政法部门维护全镇的治安秩序, 协助党委、 政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并负责筹集必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
开展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
宣传教育辖区内居民遵守社会主义法制, 增强法制观念, 使广大群众知法、 懂法、 护法、 守法, 自觉依法办事,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 无毒社区等活动。
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工作。
组织广大干部做好防火、 防盗、 防破坏和防治安全灾害事故的“四防” 工作。配合党委、 政府和和有关总站及时疏导、 调解矛盾纠纷, 协助管理流动人口、 重点人口, 并适时开展群防群治调调研, 推广典型经验, 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协会成立组建了由 20人组成的“镇治安巡防大队”, 它是一支群防群治协会的专业队伍, 在县政法委的主管下, 由镇党委、 政府领导,具体由派出所直接领导、 管理指挥和使用。
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范, 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 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 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其经费由镇群防群治协会筹集。
自镇群防群治协会成立以来, 充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 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为筹集群防群治经费, 根据中共中共、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中“谁受益、 谁出资”,“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的” 精神, 所有会员都有义务缴纳会费。
经县委批复, 会员收费标准为:
在辖区内所有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离、 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 1元; 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 3元。
单位团体会费每年 10人以下的 20 0元、 11—50人的 30 0元、 51—10 0人的 4 00元、10 1人以上的 500元。
镇群防群治协会每年收取单位团体及个人会费 5万元, 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的部分补贴支出, 交纳意外伤害保险、 购置服装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年终召开会员单位总结表彰会议经费支出等。
三、 派出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户口本每本收取 5元, 办理身份证第证 55元, 无违规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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