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招投标工作中执行规定有关情况自查报告按照《关于报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督办通知》要求,现就发改经商局在招投标工作中执行规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招投标工作中执行规定有关情况自查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招投标工作中执行规定有关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报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督办通知》要求,现就发改经商局在招投标工作中执行规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
学习宣传,加强对招投标
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程序规范操作,从严把好招投标项目的核准、备案关并加强开标、评标现场监督检查;二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受理招投标和比选方面的投诉,配合县规建住保、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查并处理。
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情况
今年1月-9月1日,我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比选的项目共40个,项目总控制价为20580.17万元,中标价为16876.51万元,共节约资金3703.66万元,节资率为18.00%。其中: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32个,项目控制价为19741.54万元,中标价为16151.68万元,节约资金3589.86 万元,节资率为18.18 %;实行公开比选的项目8个,项目控制价为838.63万元,中选价为724.83万元,节约资金113.80万元,节资率为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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