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3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习《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3篇
篇一
x月x日上午,集团公司以视频会的形式举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集中辅导培训,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李少华亲自主讲,这是一次精彩的授课,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
通过学习,让我们深刻了解到,只有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平时的党建工作中,我们需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的支委委员,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谈谈体会: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统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灵魂。对国有企业而言,政治建设起着政治“指南针”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三、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按照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从严落实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要求,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活动就开展到哪里,把党支部建设到车间和部室,把党小组建设到工段和班组,全面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篇二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以下几点感想:
1.党的政治建设是重中之重。个人认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只有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才能够增强政治能力、培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只有思想纯洁了、氛围清正了、约束条款严格了,才能够有干事的前提了。因此政治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
2.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条例》中第三条(二)条款明文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我认为一切工作将党建工作摆在引领的首位是非常正确的,正如“抓党建就是抓思想、抓思想就是抓管理”,支部应不断探索和发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载体,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3.把服务彻底根植于内心。《条例》中更加要求了要发挥支部作用,抓基础,去基层为老百姓办实事。作为一名安全监察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型”安监队伍理念,相信“查隐患就是帮助基层”的思想,并且要制定具体的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问题台账,不仅要查出隐患,还要帮助基层解决隐患,切实帮助基层做一些实事。
4.加强支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条例》中第十一条(五)条款明文要求“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认为党支部应该有一套细致、量化的党员考核标准,强化对支部全体党员的监督作用;
同时支部书记或负责纪检方面的支部委员要利用公开或个人谈话的形式及时对一些不规范、不规矩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相信“提出来就是帮助”的观点,杜绝“老好人”思想,能够达到提醒、红脸、出汗的效果,真正将支部的廉政教育工作落在实处,努力营造支部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
5.不断开通合理化建议渠道,认真聆听群众的声音。《条例》中第十二条(四)条款明文要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我认为支部应从两方面入手解决,其一是对于合理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尽力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其二是对于不合理、不规矩的建议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用正确的思想来引导。但一切的前提都必须打通合理化建议的渠道,能够听见基层和群众的声音。
篇三
一、初识条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企员工的担当
作为一名国有企员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因此我们始终要做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党在国有企业中的建设,做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贡献一份力量。
三、如何发挥自身所长《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做出全面规范,我们必须以此作为国有企业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在国有企业面对各种风险挑战面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同时在工作上,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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