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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10 16:15: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XX 区自然保护地督查、巡查制度

 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和《XX 市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X 资函〔2020〕X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 XX 区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整改,特制定 XX 区自然保护地督查、巡查制度。

 一、进一步增强巡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护,加大巡护工作力度,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自信,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平衡和动植物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区上下林业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护工作在推进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安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担当,落实管护措施,继续压实责任,创新工作举措,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强化巡护巡查为措施,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和捕食野生动物为抓手,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和保护对象安全。

 二、巡护重点

 (一)自然保护地内明令禁止的砍伐、狩猎、捕捞、采药、采松子、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行为。

 (二)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项目、人类活动、人工设施等。

 (三)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行动”专项督查指出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加大《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推进乡村振兴主题,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二)定期巡护排查。落实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巡护巡查。要围绕防火、项目建设、私挖乱采、破坏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和捕食野生动物以及影响自然保护地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建立台账。建立巡护巡查日志和台账。在日常巡护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早落实、早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大与乡镇及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开展影响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安全问题排查,对发现破坏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和问题线索移交,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及时查处,保持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查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防火工作巡查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捕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际行动扎实抓好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

 (二)完善巡护记录。完善巡护痕迹台账记录,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做到记录规范和痕迹台账有据可查。

 (三)强化隐患排查。围绕巡护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充分调动护林员积极性,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熟悉农村情况的优势,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隐患排查,加大案件移送率,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要及时行动开展调查,

 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按照程序及时将线索移交森林公安,从快从严依法打击,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安全。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300 号)要求,扎实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评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宁自然资函〔202**〕416 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依据国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关要求,对现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进行评估,以现有成果为基础,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明确调整规划,有针对性的提出调整方案和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勘界定标工作落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权威、科学、符合实际可执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保护优先、突出重点,以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为导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重点评估我县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划定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其他控制线交叉重叠情况。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结合我县自然保护地实际开展科学评估与调整。充分利用各类权威调查数据,形成统一的工作底数和底图,合理准确落实红线边界。坚持严格要求,协同推进,树立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工作程序,结

 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上下联动、区域协调,确保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地。

 二、主要任务 (一)基础数据精度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的影像分析。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梳理、收集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地理国情普查数据、林地利用保护规划数据、天然草地数据、各类型自然保护地数据等部门专项调查数据,以及遥感影像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采用的基础数据,并对基础数据叠加分析、全面梳理,分析基础数据缺失和精度不足对划定结果的影响,提出科学划定建议和评估调整图,确保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与自然地貌单元边界一致性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收集资料,分析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与山脉、河流、道路等自然地貌单元边界的一致性,针对不符合自然地理实际情况的划定结果,通过走访、专家咨询、实地核查方法,合理确定调整界线、范围,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

 (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一致性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梳理生态功能极重要性、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潜在重要生态价值、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分析划定结果与安全格局的一致性,对于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原因并提出调整建议。

 (四)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划入全

 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和区域进行评估,分析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矛盾冲突,提出自然保护地增加、归并、边界调整建议和问题清单,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规则与方法予以调整。

 (五)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相关规划、管理边界协调衔接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分析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与区域空间规划、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区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衔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开发建设用地矛盾冲突情况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核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耕地(非基本农田)、养殖场(小区)、人工商品林、林粮间作、基本草原、承包草原、镇村、基础设施、合法矿业权、战略性矿场资源区域、国家规划矿区、规划开采油气田等,分析各类开发建设用地的面积、数量、空间分布,说明原因提出建议。

 (七)提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梳理已有自然保护地保护对象、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分析存在问题,查找保护空缺,明确各区域的保护价值和主导功能,完善优化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形成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保护序列,做到对主要保护对象应保尽保,提出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意见,明确整合优化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程序安排,拟整合、归并和优化的对象,

 明确整合优化前后类型、数量、规模与分布变化情况,明确各类各自然保护地范围的整合规则。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召开评估工作协调动员会,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评估。8 月 19 日一 20 日,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自行收集资料,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各自然保护地进行现地勘察、遥感及数据测绘,提出初步评估结果。

 (三)提出建议。8 月 21 日一 23 日,由各乡镇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提出矛盾冲突点位,建立问题清单,梳理提出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建议,于 8 月 23 日前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四)专家评审。8 月 24 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家评审会,分乡镇对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进行评审,确认红线评估结果,形成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报告。

 (五)形成报告。8 月 26 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将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报告及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报告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统筹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

 遇到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开展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评估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评估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时序安排和成果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内业评估、实地调研踏勘等工作。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对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精神,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竖持问题导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评估和优化整合,未经允许相关单位及参与人员不得将评估结果擅自公开。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九江市攻坚破难,上下联动,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 近日,江西九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旨在要抓住机遇,抓紧推进,攻坚破难,上下联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九江市的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

 下一步,九江市将充分利用中央给予的调整优化机会,科学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抓住第三轮生态红线成果图斑修改汇总的机会。会议要求各部门在整合优化方案及时沟通对接好,把重大的、亟需调整的调整到位;同时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深改环境保护,抓住窗口期;要求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牵头指导对接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事宜。

 九江作为一座有着 2200 多年历史的江南名城,是长江中游区域中心港口城市,是中国首批5 个沿江对外开放城市之一,也是东部沿海开发向中西部推进的过渡地带,做好九江的生态自然保护至关重要。自然保护地是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最核心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关乎一个地方的生态安全、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关乎子孙后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对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此次会议要求九江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握政策内涵,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质量;要加强统筹衔接,优化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行动迟缓、保障乏力、进度落后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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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表 统计表 1 自然保护地类型统计表 行政单位 保护地类型 数量(个)

 面积(公顷)

 合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赫山区 湿地公园 1 1

 1706.82 1706.82

  小计

 类型 2

 小计

 类型 3

 小计

 类型 4

  附件 3

  小计

 类型 5

 小计

 …

 类型 9

 小计

  总计

 填表说明:1、统计表 1-8 用于县以上汇总,行政单位按县、市州、省统计; 2、保护地类型按照“保护地类型及功能分区数据代码表”划分,共 9 个类型,根据实际类型统计。

 表 统计表 2 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 单位 保护地名称 保护地级别 保护地类别 主要保护对象 批建时间 批复面积 保护地落图面积 功能区 区 1 功能区 区 2 功能区 区 3 功能区 区 4 功能区 区 5 功能区6 国有土地面积 保护地拥有管理权面积 重叠面积 积 备注 注 赫山区 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2015.12.31 1706.82 1706.82 1482.87 70.71 153.24

 1664.12

 0

 合计

  2015.12.31 1706.82 1706.82 1482.87 70.71 153.24

 1664.12

 0

 统计说明:1、本表应按照保护地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矿山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石漠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 9 个类型分别统计。保护地功能区编号含义同调查表,统计表中功能区的结构依据保护地类型删减。2、保护地重叠面积计算规则,有交叉重叠的保护地中,以一个保护强度最高、保护级别最高的保护地为基础计一次面积,其它保护地与之重叠面积均记为重叠面积。

 表 统计表 3 自然 保护地社区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户、人 行政

 单位

 保护地名称

 保护地合计

 功能区 1 1

 功能区 2

  功能区 3 3

 功能区 4 4

 功能区 5 5

 功能区 6 6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乡

 镇

 数

 村

 委

 会

 自

 然

 村

 户

 数

 人

 口

 劳

 力

 人

 口

 赫山区

 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统计说明:本表应按照保护地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矿山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石漠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 9 个类型分别统计。保护地功能区编号含义同调查表,统计表中功能区的结构依据保护地类型删减。

 表 统计表 4 自然 保护地管理机构及人员现状统计表 单位:人 行政单位

 保护地类型

 级别

 保护地数量

 保护地机构

 数量

 编制数

 实际工作人员数

 备注

 合计

 管理人员

 科研人员

 后勤人员

 管护人员

 赫山区 湿地公园 国家级 1 1 10 1 1

  合

 计

  1 1 10 1 1

  表 统计表 5 自然保护地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保护地名称

 合计

 湿地 耕地 种植园用地 地 林地 草地 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森林沼泽 灌丛沼泽 内陆滩涂 沼泽地 地 乔木林地 竹林地 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地 赫山区 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 1706.82

  1.97

 9.47

 2.59

  1691.2 1.78

  合计 1706.82

  1.97

 9.47

 2.59

  1691.2 1.78

 表 统计表 6 自然保护地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统计表 行政单位

 保护地名称

 国家 级

 省

 级

 濒危等级

 备注

 国家 级 Ⅰ 级

 国家 级 Ⅱ 级

 极危( CR )

 濒危( EN )

 易危 (VU)

 近危 (NT)

 益阳赫山 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

 野大豆

 金荞麦

  莲

 龙舌草

 芡实

 香蒲

 填表说明:1、每行填写单个保护地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合计数;2、在计算同一行政单位的不同保护地的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合计时,应剔除不同保护地之间的重复物种后累加;2、濒危等级按照“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填写。

 表 统计表 7 自然保护地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统计表 行政单位

 保护地名称

 国家 级

 省

 级

 濒危等级

 备注

 国家 级 Ⅰ 级

 国家 级 Ⅱ 级

 极危 (CR )

 濒危( EN )

 易危 (VU)

 近危 (NT)

 益阳赫山 湖南赫山来仪湖黑鹳

 国家湿地公园

 白琵鹭

  白额雁

  红隼

  填表说明:1、每行填写单个保护地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合计数;2、在计算同一行政单位的不同保护地的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合计时,应剔除不同保护地之间的重复物种后累加;2、濒危等级按照“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填写。

 表 统计表 8 自然 保护地主要经营性土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保护地名称 功能区 永久基本 农田 其他耕地 自留山 人工商品林 天然林 城镇开发边界 战略性矿产资源区域 国家规划 矿区 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 区 功能区 1

  区 功能区 2

 1.97

  区 功能区 3

  区 功能区 4

 保护地名称 功能区 永久基本 农田 其他耕地 自留山 人工商品林 天然林 城镇开发边界 战略性矿产资源区域 国家规划 矿区 区 功能区 5

  区 功能区 6

  小计

 地 保护地 2

 … …

 填表说明:本表针对调查表 13-1 分类型进行统计。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构建保护地役权制度保障自然保护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摘要:占国土面积约 1/5 的自然保护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但“人、地”约束导致自然保护地普遍存在统一管理难、资金供给难和科学管控难等问题,人与自然矛盾突出。既往解决自然保护地内集体土地和社区居民问题的土地征收、租赁和生态移民处理方式,既“劳民伤财”,也罔顾某些方面对保护有利的人地共生关系。基于细化保护需求的保护地役权制度,既能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低费高效地满足保护需求、维持有利的人地关系,也能和生态产品绿色发展品牌平台结合,为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提供渠道,还有利于实现跨界一致性管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保护地役权改革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操作层面还有若干问题,也未得到政策法规支持,亟待完善,才可能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关键词:保护地役权,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体制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约占国土空间 1/5 的自然保护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指出,“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中,普遍存在着人地约束问题,而且政府部门是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力量,对当地社区的认知仍处于“隔离保护”阶段,社会力量也缺乏参与生态保护的渠道和配套优惠政策。自然保护地区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并兼顾原住民社区合理诉求、可以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模式。保护地役权制度是一种可以较低成本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包括原住民在内的多方可以有效参与生态保护并实现惠益共享的土地管理制度。

 一、自然保护地面临的人地约束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自然保护地面临的人地约束问题 我国自然保护地大多面临严重的人地约束问题:保护地内部有大量社区和人口,土地资源权属复杂、大多包含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权属的复杂性和众多的原住民人口,导致自然保护地面临着统一管理难、资金供给难和科学管控难等问题。

 统一管理难。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有效保护的前提,是管理机构能够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但是,由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复杂多样,统一管理较难实现。以林业系统的 1538 个自然保护区为例,仅有 18%获得了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多达 8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存在着土地权属相关的管理问题(图 1)。

  图 1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资金供给难。长期以来,我国自然保护地存在着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投资不足和融资机制不健全两方面。(1)财政渠道表现出财政投资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级),基本上都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资金的投入和管理都是以地方政府为主。由于财力的限制,再加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地方政府在自然保护地上的投入,主要以解决人头费为主,用于保护的资金仅仅是聊胜于无,遑论对保护地周边社区居民进行补偿的费用。(2)融资机制不健全:除财政渠道外,社会渠道可以说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市场渠道则处于亟待规范阶段。具体而言,由于缺乏社会捐赠等相关的税收配套政策和社会组织参与保护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我国自然保护地社会渠道的资金来源大多是来自于国际组织的项目投入,国内社会资金投入很少。许多保护地管理机构是差额拨款甚至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场渠道资金来源比例相对较高,但是这容易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

 科学管控难。适应性管理是自然保护地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管理模式,而这需要以长期的科研监测、对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过程等特征进行深入的研究等工作为基础,在我国自然保护地科研基础严重缺乏的现状面前,具有较大的挑战。(1)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与保护需要开展适应性管理。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和模糊性,生态系统对管理行为的响应等方面具有不确定性,决定了生态系统管理需要针对系统内外的不确定性进行连续的调查、设计、实施、监测、评估、再调整等一些了的动态循环管理行动,即适应性管理方式。(2)自然资源科学利用具有复杂性。自然保护地内及周边人口众多,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的科学管控难。原住民小范围内进行的薪柴采集、经济植物采摘等活动,如果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和重点保护对象的活动规律,严格控制采摘活动范围和资源利用强度,其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往往比较小① 。总结这一特点,即需要在细化保护对象保护需求的基础上,对于人类的活动行为进行适应性的管控,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自然保护地的人地约束问题的成因分析 自然保护地的人地约束问题产生的原因,客观上有早期盲目划定导致的土地权属不清、原住民人口众多,主观上则有保护地管理理念和方式的滞后性。

 1.自然保护地早期划定的盲目性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多层级、多类型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数量过万,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 1/5。但是现有的各类保护地,大多数都是在“抢救式保护”的模式下,按照“早划多划、先划后建、抢救为主、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很多保护地建立之初,都缺乏自然资源和环境本底的详细调查,未科学分析保护对象的保护需求,片面追求面积越大越好,有的将城镇、村庄和农田乃至已开发建成的旅游用地或建设项

 目划入其中,有些甚至还划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据统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约 86%的交通基础设施和 62%的采石场都建于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前。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是自然保护地及其周边地区土地权属不清、原住民生产和生活受到限制的重要原因之一。

 2.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中对社区角色认知的滞后性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建设自然保护地的直接目的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但是要实现这样的有效保护,必须保障原住民社区的利益和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的自然保护地内人与自然的关系,历经隔离保护、交融互动、和谐共生等阶段,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保护地管理中原住民社区隔离保护、社区参与和社区共管等不同角色的发展变迁(图 2),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由“一刀切”的隔离保护走向兼顾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兼顾原住民社区发展的综合管理。

 图 2 保护地发展过程中对社区角色认知的变化 以法国国家公园为例,建立之初,一方面采取严格保护模式,未充分考虑其人口密度高和土地权属复杂的现实约束,忽视社区在国家公园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导致来自原住民社区的抗议和破坏屡见不鲜;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法规,将国家公园定位为绝对保护地,形成严格保护模式,忽略了人与自然长期共存的悠久历史。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法国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逐渐暴露出包括原住民社区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对抗在内的各类问题。借鉴其大区公园的发展经验,法国国家公园于 2006 年开始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初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主要包括以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制定的以宪章为核心的多方治理和利益共享机制、以国家公园产品品牌增值体系为核心的绿色发展机制等,达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原住民社区绿色发展的双重目标。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也由最初的迁移当地社区的管制模式,不断发展优化为社区参与、社区共建等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协调社区发展、保障原住民权益。其中,保护地役权制度的探索,实现了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达到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的。

 我国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多数还处于以政府部门管理为主的隔离保护阶段,原住民社区没有被看作是保护地的组成要素,相应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鲜有关注。《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只是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做了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提及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应当与土地权利人充分协商,但是在规划、管理中,仍是以政府部门为主,社区的发展也未涉及。具体实践中,多数保护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包括放牧、打猎、采集薪柴等在内的各种资源利用加以严格的限制,原住民社区的生存空间和生产生活方式受到约束,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或支持,进而对保护地产生敌对情绪,发生暗中破坏或恣意掠夺自然资源的现象,更是加剧了资源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冲突矛盾。

 为统筹解决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各类问题,我国已经开始探索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区共管阶段转变。《总体方案》提出遵循“国家主导、共同参与”的原则,“国家公园由国家确立并主导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新模式”;明确“集体土地可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统一有效管理。探索协议保护等多元化保护模式”。针对人地约束问题,目前正在探索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试点已经开始探索集体所有土地的保护地役权改革,而非“一刀切”地征收、租赁流转或生态移民。

 二、构建保护地役权制度,破解自然保护地“人、地约束” (一)保护地役权制度的原理和优势 要实现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需要在空间上辨识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需求,再根据保护需求设定差异化的管理方式和强度。具体而言,对不同等级的保护目标实施专门的保护行为并限制部分利用行为,需要结合现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和土地权属情况,明确在具体的空间单元里究竟哪些行为需要实施,哪些行为必须禁止,尤其是哪些负面清单上的行为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可以实施。如果现有土地利用存在负面清单上的行为,则对其进行土地利用范围、强度和形式等维度的限制及补偿。基于细化保护需求的保护地役权制度是前述土地管理方式能够实现的一个制度化途径,其本质是地役权人持有者对土地施加限制或积极义务的非占有性利益,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具体的保护需求。

 与土地征收、租赁等土地管理方式相比,基于细化保护需求的保护地役权制度具有如下优势:一是充分考虑了保护对象的保护需求。部分人与自然长期共存的生态系统中,对于特定的生境类型或者物种,需要适度的人为干预。土地征收、租赁之后,要满足保护需求,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维护。保护地役权制度则是根据保护对象的保护需求,明确鼓励和限制行为清单,土地权利人可以继续限制清单之外的土地利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参与对保护有促进作用的活动。二是可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主动性。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的义务,如禁止滥砍滥伐、超载放牧等,这类制度缺乏激励作用,很难调动土地权利人保护资源的积极性。而保护地役权,则是通过限制供役地人的部分行为,并对其承担的保护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给予补偿,以达到保护的功效。地役权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社会组织或者企业甚至个人,这为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三是可以减轻财政负担、防止资源闲置。保护地役权是非占有性权力,土地资源可以供役地人与地役权人共用,以实现资源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保护地役权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财政资金拨款,也可以是社会捐赠,这为社会资本融入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实现平台。

 (二)我国保护地役权制度的实践—以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为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率先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探索,地役权改革是众

 多改革措施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以下简称“钱江源试点区”)的相关工作有了初步的实质性推进。

 钱江源试点区保护地役权改革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开化县 2018 年 4 月颁布的《关于印发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实施方案》,另一部分是将在开化县长虹乡霞川村开展试点的基于保护地役权的适应性管理方法。

 前一部分的改革中,涉及的改革范围为试点区范围内的所有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补偿标准统一为 48.2 元/亩·年,改革后原享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具体的实施方式是通过召开动员会、村民代表会、户代表会等,由村民委托村委会作为代理人全权代理地役权改革相关事宜,再由村委会和钱江源国家公园管委会签订地役权合同;由农户经营的毛竹、油茶、茶叶等经济林,允许农户科学合理地按照国家公园建设要求适度经营利用。钱江源试点区的这一改革的优点如下:对于农户的经济林,允许其按照要求继续适度经营利用而非完全禁止,已经出现了保护地役权的萌芽;由村民委托村委会作为代理人与国家公园管委会签订地役权合同的形式,符合我国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加强村组织自治的实际,是保护地役权制度在我国本土化过程中的一种创新模式。不足之处在于:对于所有集体林地采用统一的补偿标准,而非根据林地中具体的林木类型和收益进行价值评估,仍然存在一定的强制性,未体现不同地块的价值差异;地役权持有者为国家公园管委会,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地役权改革针对的主要是集体林地,对耕地、水源地、宅基地等其他土地利用类型未涉及;地役权合同的遵守情况,尚未设计监督机制。

 后一部分...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1 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通过机构完善、一线巡护、保护宣传等工作,实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下面对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设立自然保护地 6 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 个,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 1 个,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湿地公园 4 个,省级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六个自然保护地管理总面积 841426.03 公顷,占县国土面积的 38%。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业巡护队伍建设,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五个乡中选聘20名临聘人员作为自然保护区一线巡护人员开展资源安全等巡护工作。

 二是统筹各级资源,以基层一线护林员为自然保护地巡护主体,完成自然保护地巡护工作,2019 年以来,共招募配置巡护员 562 名,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为 310 人,白唇鹿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 192 名,四个省级湿地公园巡护人员共 60 名。三是将护林、护草、护湿、护沙、野生动植物巡护纳入一线巡护责任清单中,将巡护情况纳入一线巡护员考核范畴,落实一线巡

  2 护责任到人,全面开展一线资源巡护工作。四是落实自然保护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覆盖、常态化监管。

 (二)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局统筹安排,深入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牧区、农区,大力宣传保护地相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严格落实保护地内原住民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做好农牧民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解释工作,转变群众思维,由被动参与到积极参与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率队开展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6 场次,白唇鹿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率队开展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乡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4 场次,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实施宣讲宣传会议 18 场次,合计发放宣传资料 6300 余份。

 (三)环保督查成效 今年来,我局在巩固以往自然保护地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成效的基础上,联合县级各部门开展全面深入自查 2 次,对 6 个保护地范围存在的、可能发生的环境破坏事件进行排查,出动排查人员 65 人次,出动排查车辆 21 车次。

 开展 2020 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点位现场核查 46 个,完成需整改的 4 个点位整改工作;开展 2019-2020 年度白唇鹿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点位现场核查 45 个,完成需整改的 23 个点位整改工作。

 (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3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今年,我局已顺利开展 2019 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 330 万及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补助 2020 年 380 万元资金使用。启动了第二轮总体规划编制、第二轮科学考察、为期 3 年生态敏感区监测,聘请一线巡护人员 20 名,规划建设一批界桩界碑,无人机、照相(摄像机)、红外相机、办公设备、巡护设备采购一批。2020 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 330 万元及 2021 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 180 万元正在编制方案。

 2、白唇鹿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省级财政下达我县白唇鹿自然保护区的 274万元正在开展方案完善工作。

 3、2019 年省级生态保护资金下达我县普公坝省级湿地公园 100 万元,2020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我县湿地保护恢复资金 80 万元,目前正在编制完善实施方案。

 (五)学习交流情况 2021 年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环科院完成及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2021 年10 月若尔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赴我县交流学习,召开座谈会,学习若尔盖先进经验。

 (六)生态效益补偿 完成中央财政 2020 年下达我县国家自然保护区的 966 万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个, 三、存在的问题

  4 (一)保护与原住民生活问题 我县农牧民具有游牧的传统特点,传统放牧方式重点在于对季节性牧场的利用,因此核心区与缓冲区放牧活动仍然存在,这对保护地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开展保护宣传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一线沟通问题较为突出。当生产活动与保护地日常管理工作出现冲突时,农牧民会出现不信任、不支持的情况。

 (二)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滞后 我县保护地生态区位突出,保护价值高,但路途遥远、条件恶劣,建设项目、科研项目难以吸引专业团队给予我县专业指导与支持,形成造价高、质量低的发展局面,导致我县自然保护地项目严重滞后,限制了保护地高效发展。自然保护地目前虽已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但普遍存在管理基础差、管理业务水平低的情况。非专业性、经验不足、缺少专业指导等问题成为制约保护地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表现。

 (三)群众收入单一,资源依赖性高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湿地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国际重要湿地,与三江源国家公园接壤,其生态功能的重要性不亚于三江源国家公园,但从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社区保障等方面没能达到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力度,尤其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产业发展方面投入远远不足。社区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畜牧养殖、药材、野生菌等基础产业,通过近些年来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保护地内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海拔高、产业支撑难,目前涉及 5 个乡 3 万余人仅依托湿地补偿试点政策解决了部分牧民

  5 的收入,无法以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短期内难以改变社区群众对资源的依赖。

 (四)项目推进进度缓慢 我局在保护地工作中,由于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较差,形成被动办公局面,主动性缓慢导致项目进度缓慢,专业性较低,导致项目实施方案难以落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合理利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遇,全面推动涉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解决当前保护地突出问题。

 2、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落地工作,合理分配项目资金,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地监督管理。积极争取上级业务技能培训支持,加强业务人员自身学习意识,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全面高度重视,推进保护地项目建设。

 3、以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资源安全为目标,实现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齐进,实现全域保护、全面发展。力争将国际重要湿地纳入全国生态示范区,提升监管效力。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如何建设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

  经过百余年的探索实践,国家公园的理念和发展模式已成为世界上自然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目前,全世界有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

  国家公园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各国的国家公园建设背景不同,管理目标也不同,因此,国外的经验只能参考,无法照搬。那么,如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建设中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近日,在云南昆明召开的国家公园国际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的业界专家、知名学者、政府官员和自然保护组织代表对此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自然保护领域的历史性变革

  自 1956 年建立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开始,经过 60 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自然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先后建立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十多种保护地类型,数量超过 1 万处,面积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 18%,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资源,使我国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和大部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当时“抢救式”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其问题越来越凸显,包括定位模糊、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空间破碎、交叉重叠、保护空缺等,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十分薄弱。

  为了解决长期存在于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作为重点改革任务;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今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又明确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看来,一系列对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精准设计表明,中国自然保护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历史性变革。“从初期的缓慢发展到抢救性保护,再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与经济发展共赢的思想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先进保护形式将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中国特色带来后发优势

  早在 1872 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并于 44 年后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颁布《国家公园基本法》。中国的国家公园起步比美国晚 100 多年,却因为中国特色而拥有后发优势,从试点到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进程明显加快。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园、人类及生物多样性研究所执行主任乔纳森·贾维斯于2009 年至 2017 年间担任美国第 18 任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他在介绍美国国家公园的建设情况时表示,在一百多年的国家公园历史中,美国曾走过一段过度建设和过度旅游导致生态破坏的弯路,现在越来越注重保护,特别是对原生物种的保护。“美国用了 50 年才从以旅游为主转变为以保护为主,而中国只用了 3 年就确立了保护优先的方向,值得赞赏。希望中国在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过程中不仅要学习美国的经验,更要汲取美国的教训。”乔纳森·贾维斯建议。

  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生态环境退化的现实,决定了中国的国家公园必须更加注重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肩负起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必须更加强调生态保护和消除社区贫困相结合,统筹生态和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与一般自然保护地相比,国家公园在我国范围更大、生态系统更完整、原真性更强、管理层级更高、保护更严格,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中占有主体地位,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唐芳林认为,这样的定位赋予了国家公园更重要的使命。

  今年 4 月 10 日,新成立的国家公园管理局揭牌。该机构将承担我国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职责。“美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由国家公园管理局、林务局、鱼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土地局等部门分别管理,相对分散、各自为政,不仅完整性会受到影响,彼此之间也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相比之下,中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显然更具完整性和先进性。”唐芳林表示。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有序推进

  2015 年以来,我国积极开展国家公园建设的有益探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 4 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神农架、武夷山、钱江源、南山、普达措、北京长城 6 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我们要以大熊猫、东北虎豹、亚洲象、雪豹等旗舰物种为主要保护对象,建立物种类型国家公园;以三江源、祁连山、横断山、秦岭等重要地理单元为标志,建立生态系统类型的国家公园;还要规划建立以青藏高原为主体的‘世界第三极国家公园群’,最终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李春良表示。

  目前,涉及我国 12 个省份的 10 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按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已形成包括“成立统一管理机构”“建立自然资源产权体系”“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在内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全面铺开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尽管几年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总经济师、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鸿文也坦承,试点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包括规划范围和功能区划分不尽合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缺失,资金保障不到位等。“这些问

 题仍须加强研究和探索,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借鉴。”

  让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行得更顺利、少走弯路,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的心愿。在他看来,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的自然、历史与文化背景明显不同,因此要在坚持自然保护理念和原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按照国情审慎决策,把事情办好。“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布局和大小、国家公园内功能区的设置和区划等,都应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富有弹性和特色,允许存在一些对生态保护无害且可以相容的生产经营活动。”沈国舫表示。

  关于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给出了时间表:到 2020 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基本完成,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国家公园总体布局初步形成;到 2030 年,国家公园体制更加健全,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保护管理效能明显提高。

  目前,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各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未来,我们将集中力量在国家公园立法、制度体系、规划布局、事权划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金保障、生态补偿、社会参与等多个方面积极研究和实践,全力确保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张鸿文透露。

  ( 记者

 张蕾)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计划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 xx 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开展本底调查和评估分析,科学编制、按程序报批 xx 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全面落实整合优化各项任务,到 xxxx 年底,xx 市内的国家公园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实现科学有序设置和勘界落地,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任务,初步建立具有 xx 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等特征,确定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类。

 将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最独特自然景观、最精华自然遗产、最富集生物多样性的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周边具有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的区域整合为国家公园。

 将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自然遗迹区域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为自然保护区。

 将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区域的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为自然公园,通过科学评估分别确定为风景自然公园、森林自然公园、湿地自然公园、地质自然公园和海洋自然公园。

 (二)分级设立管理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实行两级设立、分级管理制度。

 国家公园由国家设立,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级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中央或省级人民政府主导管理。地方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省政府批准设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

 (三)整合交叉重叠自然保护地。将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及周边保护价值高、生态系统完整的区域纳入整合范围,原则上重新整合为一个自然保护地。如果整合区域内存在多个管理目标、自然文化特征差异明显的区块时,通过科学评估,设置为不同的自然保护地。

 符合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具有优先设立国家公园条件的区域,直接整合为国家公园。

  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时,原则上保留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保护价值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经评估后可转为自然公园。

 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经评估论证后可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确实无法实际落地、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保护价值的,可转为自然公园,或不再保留。

 自然公园根据资源禀赋和自然特征设立,原森林、湿地、地质、海洋以及以自然景观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原风景名胜区经科学评估后转为自然公园。原海洋特别保护区转为海洋自然保护区或海洋自然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价值较高的区域,经评估后,整合纳入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

 世界自然遗产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遗产地范围(不含缓冲区)保留。

 (四)归并相邻相连自然保护地。对生态过程联系紧密、自然资源产权相同的相邻或相连的多个自然保护地,归并为一个自然保护地,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其类型和功能定位。

 归并整合自然保护地时,应将周边保护价值高、生态系统完整的区域一并纳入保护区域。

 (五)补充完善自然保护地。对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其他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尚未纳入保护范围的区域,经科学评估后,划入邻近的自然保护地或设立新的自然保护地。重点解决保护空缺和生态廊道问题,完善自然保护地网络。

 (六)科学划定管控边界范围。严格依据批复文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整合优化方案确定的面积、四至等开展勘界,形成 xxxx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矢量图,统一建立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

 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将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强、保护价值极高、生态极为脆弱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为一般控制区,限制人类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但可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实行分区管控。

 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区划调整的规定办法,另行制定。

 (七)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每个自然保护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人员。整合归并的自然保护地应及时对原有多个管理机构进行整合,一个自然保护地由一个机构统一管理。

 三、实施安排

 (一)调查摸底。结合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生态红线评估和国土空间规划,各区市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调查以区市为基本单元,摸清现有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用地类型、规模与分布现状,查清每个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边界、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以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了解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

 严格数据审查制度,矢量数据和图件等成果数据符合国家统一要求,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矢量数据以 shapefile 文件格式存贮,xxxx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_xxxx),属性编码表依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

  xxxx 年 x 月 xx 日前,各区市完成本底调查,市级数据审查专家完成调查摸底数据鉴别和汇总。

 (二)评估审核。组织专业团队,开展自然生态和人文价值评估、自然保护地现状与管护成效评估,重点评估保护范围、保护对象、资源价值、重叠情况和生物多样性、生态敏感性等内容,每区市形成一个评估报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林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空间规划、风景名胜、海洋勘查等专业人才队伍参与。

 xxxx 年 x 月 xx 日前,各区市上报评估报告,市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核,形成市评估报告,接受省组织自然保护地评估团队和省级审核专家开展自然保护地评估审核。

 (三)整合优化预案。依据调查摸底和评估审核结果,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明确整合优化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程序安排,整合优化前后类型、数量、规模与分布变化情况,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与编制方案等。

 xxxx 年 x 月 xx 日前上报各区市整合优化预案,x 月 xx 日前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勘界立标。依据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

 没有整合优化和范围区划调整任务的自然保护地,xxxx 年 xx 月底前完成勘界立标工作;有整合优化和范围区划调整任务的自然保护地,在 xxxx 年 x 月底之前,完成勘界工作底图制作并矢量化,作为调查评估的基础,其勘界立标工作与整合优化同期完成。各区市对自然保护地重新勘界立标,绘制边界地形图。

 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后,要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根据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变化相应调整生态保护红线。

 (五)确权登记。每个自然保护地作为独立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单元进行确权登记,明晰界定产权主体,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代行主体与权利内容,明确职能机构统一管理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资产安全、用途管制、特许经营和保值增值等。

 (六)编制规划。xxxx 年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明确区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地的规模、类型和空间布局,设定发展目标和方向,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各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编制总体规划,xxxx 年底前完成;没有整合优化和范围区划调整任务的自然保护地,xxxx 年底前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秘书长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生态环境、海洋发展、林业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专班,担负起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责任,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整合优化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落实力度。各区市要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列入重要日程,明确整合优化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认真研究制定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各区市要强化技术保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技术团队,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标准,为整合优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区市要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将摸底调查、评估论证、整合优化、规划编制、勘界立标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各项规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市要拓宽和畅通社会各方参与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林业局牵头组建技术组,进行调度、指导和服务。对工作落实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区市,将报市委市政府进行严肃问责。对措施强、进度快、质量好的区市,将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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