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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016-08-13 浏览:分享人:彭敬霄手机版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
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 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 3 批次 62 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 12 批次 42 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 11 批次 19 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 3 批次 21 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 11 批次 55 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 18 次 75 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 3 次 20 人、其他约谈 5 次 15 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
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 9 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3 人,党内警告 3 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 1 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 名。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并将其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等,既体现了党章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准则》这面引领党员干部的“旗帜”和《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
《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准则》和《条例》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于深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纪严于法。“党纪”严于“国法”,这是党的先进性和领导核心地位决定的。对党员的行为规范要求高于普通公民,意味着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更高更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要有高尚的理想情操和道德行为,为“官”从政,更要遵循思想道德规范,具备应有的思想道德品质。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最初都是违纪党员的“思想滑坡”“道德滑坡”导致对廉洁自律要求的放松,因此,要用《准则》这面“旗帜”树立党员高尚精神追求,用纪律这把“尺子”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实现抓早抓小,违纪则咎,防微杜渐。
突出执政党特色。《条例》是按照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规律和历史传统,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更具党纪特色。“六大纪律”中将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凸显了党作为政治组织,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位于“生命线”的地位。
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党的纪律,最终体现在违反纪律是否能“动真格”,是否落实责任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管职务多高,只要违反党纪,必然依纪依规进行严惩。《准则》和《条例》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教育工作实际
结合起来,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首先要把两项党内法规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教育系统面对青少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两大群体,肩负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特殊重要性。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同时,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教育系统干部考察工作中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努力把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
还要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作风建设中,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以严的态度和措施抓作风建设,努力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良好习惯。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各单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专项
整治,加强对高校招生、科研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领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治理和惩处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高校师德“七条红线”,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并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给党员领导干部手上的权力勒紧“紧箍咒”,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是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要注重建章立制,结合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从源头上参与干部人事、项目评审、重大决策事项制度,从制度入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强风险防控,构建覆盖整个教育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在全过程中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和廉政风险。
另外,要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加强纪检工作中,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委的监督执纪是保障。教育部党组将继续全力支持中纪委驻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部党组、党组成员以及直属机关、直属高校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并下沉一级监督,保证驻部纪检组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信办案,强化部地、教检联合办案,推进异地核查、交叉办案,对重大案件直接督办,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对工作条件给予保障。加强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纪委书记轮岗交流制,加大同城校际交流任职。支持教育系统各级纪委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22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上半年,局党委全面贯彻省厅党组、省局党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强化正风肃纪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抓管党治党,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全面部署党建工作。3 月初,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总结部署党建工作,并制定下发《2018 年党建工作要点》;根据省局工作安排,召开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详细总结 2017 年工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并从 5 个方面安排部署 2018 年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召开党委会 3 次,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层层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省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组织签订了 2018 年路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共 21 份,建立了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召开廉政、工作约谈会 1 次,共约谈 18 人,压紧压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纵深发展。
加强督导考核力度。年初,召开 2017 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汇报,并进行民主考核测评,进一
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按照省局目标责任制“双千分”考核表,在强化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各分局党建工作进行集中检查 2 次,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组织分局之间互查互评,达到了弥补不足、总结经验、互学互促的效果。(二)严抓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并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支部学习重点;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和演讲比赛;制作十九大宣传展板 42 块,开设 6 个“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党委班子上十九大专题党课 3 次,各支部书记上党课 12 次,营造了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中心组学习为带动,以党员活动日为平台,以个人自学为补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同时,按时间节点,中心组和党支部各完成 5 项专题研讨,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普遍增强。
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管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今年,局党委和各支部重点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对本单位内部刊物、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严抓队伍建设,规范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上半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6 次,支委会 42 次、党小组会 56 次,开展“党员活动日”30 次,撰写体会交流文章 30 篇,发言提纲 400 余篇,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召开 2017 年民主生活会和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 2017 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建+营商环境”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组织开展 2017 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从 4 个方面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市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大会、党委会,批准接收 8 名预备党员;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局 12 名党务工作人员采取“疑难问题大家诊”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增强党建工作能力。
坚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将队伍建设与在职党员进社区、学雷锋活动月、学雷锋当先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书香交通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义务劳动、走进小凌河参与母亲河生态环保志愿活动、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为贫困户捐款捐物等实践活动,5 个分局办证审批大厅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设立学雷锋学郭明义示范岗,树立路政队伍优质服务形象。
(四)严抓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开展路政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各分局积极主动深入一线,了解用路人诉求,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帮助用路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主动邀请与路政两大业务关联密切的车主、运输企业负责人、媒体记者等作为行风
监督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促使路政执法人员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春节期间,对各分局、治超站进行督导检查与明察暗访 3 次,督促各分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局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6 月份,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10 项重点督查任务,在全局认真地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接受省厅检查组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通过民心网、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办公电话等,广泛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信息咨询,发现问题线索,立即进行查办。上半年,受理 12328 投诉举报电话 12件,受理民心网民意诉求 3 件,现已全部办结完毕,密切了干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五)严抓执纪监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全员观看《哈尔滨疯狂大货车事件》等警示教育记录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一系列文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守住道德底线,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认真做好各项监督工作。抓住“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等“四风”问题反弹的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提醒等方式,确保及时将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传达落实到位,并开展督导检查,有效防范了
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强化对两大业务主线的监督检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重点突出廉政专项工作。按照省局有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把上级党委、纪委会精神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理论测试,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工作作风方面,对干部作风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和解决职工之间突出矛盾方面做得不够,特别是面临行业体制改革,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二是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安排部署还不够,对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方面的教育还不够深入,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落实好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党务工作和政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强化党内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调度,建立全员抓党建的工作机制,推动党的建设责任落实到每名党员,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
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好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打牢理论基础、锤炼党性修养,将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坚决贯彻落实改革各项任务上来,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三)着力推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纠“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宗旨,加大党、政务公开力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路政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打造更加文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和“辽海讲坛”、廉政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以案释纪、以法明纪,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继续执行好廉政约谈、回访等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行政审批、加强资金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形成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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