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专题研讨交流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充分信任,又严格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全面部署,为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当前开展的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引,深刻领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努力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提高站位,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作为磨炼作风、提升本领的重要抓手,优化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全力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在制度方面,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十九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精神相结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统一到具体行动中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践行“四个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形式方面,坚持原原本本学,积极参加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学习交流平台,通过集中辅导学、专题研讨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领悟其思想精髓、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在层次方面,坚持突出重点学,对系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观点、重要论断等反复学习,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压奋进,在积极履职中勇于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对我们来说,就是要永吹反腐“冲锋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破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搬掉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中的“绊脚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聚焦全镇领域,紧盯“四风”新动向,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系统纠治,用好大数据等监督利器,强化日常监督、分析研判,细化监督内容,明确监督任务,严把监督标尺,聚焦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信访矛盾化解、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领域作风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执纪,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扑下身子破解难题,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有力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三、严明纪律,在强化建设中保持廉洁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要严格自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自身要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
作为执纪者,自身要始终敬畏纪律;
作为反腐者,自身要始终清廉清白,以“时时担心说外行话、做外行事”的本领忧患,不断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争取每办一个案件、每参与一次监督执纪,工作能力和作风都有新的提升。要刀刃向内,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自身管理,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决严肃处理、决不手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要坚持斗争,增强斗争本领,敢于在大是大非面前亮剑,敢于向歪风邪气作斗争,真正把清廉建设贯穿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之中,树牢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持续推进廉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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