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10篇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1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2
《傅雷家书》这一本书里通过傅雷与儿子的信件来往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对于在海外留学的儿子傅聪的挚爱与期望。
在傅雷叮嘱傅聪关心身体之外,更多的事告诉他怎么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如何立志成才,不要浪费光阴,而要抓紧时间去学习。弗雷在教育他的时候,更多的,是让他注重精神方面的问题。
在书的前几章中,傅雷就写到了让儿子读法文不要快的同时,也写出了自己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让自己的儿子少吃点苦,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对于儿子的爱是很伟大的。尽管他并没有直接写出自己对儿子想说的那些话,可是他将它化为了另一种方法来告诉儿子自己对他的爱与关心。而这一方面,正是我们现在难以找到的地方。所以,他信中的每句话都充满着一位父亲对儿子的爱,蕴含着真理。
傅雷一生孜孜不倦,在文学上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为了让他的贡献不终结,于是就将他的两儿子都培育成功,也继承他为人们作出贡献。
这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父爱如山,我们应该更加的孝顺父亲!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3
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买洋车的理想,然而好景不长。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祥子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
虽然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所以,我们不能泄气,一定要为好好努力!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4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再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可是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那里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等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5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这是书中的一句话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远地被传递下去……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6
作者都在讲述一个故事的同时,而是与社会大背景联系在一起。正因其文艺复兴的大背景,所以作品中必定隐藏着一把匕首,直指所抨击的对象。大篇幅对于巴黎城市和古建筑的描绘,让人不免读到了作者对于古建筑的迷恋,对破坏古艺术的厌恶与痛恨。
这本书已经看了一大半了,却有一种不忍往下看的感觉。因为知道是个悲剧,因为知道结局的不完满。而更多的是对于人性认清后的无奈。似乎自古至今总存在着那么一些人,道貌岸然,却十足虚伪,简称“伪君子”。
然而戏剧性的情节也总是接二连三的上演。美丽善良的女主人公艾丝美拉达偏偏爱上了“伪君子”。原因很简单,被其虚伪的表象所迷惑,还真有点讽刺的意味。更让人无奈的"是即使是之后含冤要接受绞刑,这个知道真相的“伪君子”也没有站出来澄清,反而还要和别的人成亲。可怜的艾丝美拉达还被蒙在鼓里,依旧对其迷恋,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愚蠢”了。然而我也知道善良的人往往最容易受委屈,在愤愤不平的同时多少还有点怜悯她。那些只贪图其美色的人怎么可能是真心。
在所有人之中最爱艾丝美拉达的应该是那个奇丑无比,又聋又哑的卡西魔多了,原因可能是源于一次的滴水之恩。只有他爱上的是这个女孩善良的心。即使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但最后他却用生命诠释了这份爱。抱着死去的爱人长眠应该是幸福的吧。
此时,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所有色声音也戛然而止了。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7
每一次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都不禁掩卷深思,是什么?是什么谁保尔从“常人”变成“铁人”?
是时代的使然?是命运的推动?是天赋的彰显?仿佛都是,却又仿佛都不是。
我在千丝万缕的线索中,尝试寻找着,寻找着对保尔从“常人”到“铁人”的的推动力。时代吗?不是,如果时代是一个大的熔炉,那在这个熔炉里,会炼出钢铁,也会炼出废铁。那他为何会成为钢铁呢?是那起伏的命运最终把他推入了革命的怀抱吗?像也不像。纵然,多灾多难的命运,使他走上了革命的最前沿。可是,却同样是这样多灾多难的命运,却一次又一次把保尔推向崩溃的边缘,那他又为何能在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命运中,最终得了人格的升华?是他有任何过人的天赋吗?那更不是,通读全书,我们不难发现,保尔并非聪明过人,更不是天赋异常。那又是什么,让这个天资一般的人,最终做出了不一般的事呢?
答案,仿佛越来越呼之欲出了。是了!是了!我仿佛恍然大悟!是一种对目标的不懈追求,是一种对信仰的永不放弃!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时代的熔炉里不断提炼,愈炼愈精;才能在命运的的浪潮中,顺潮时扬帆起航,逆潮时乘风破浪,才能用自己并不过人的天赋,最终呈现出过人的气势和力量。
是啊!如果不是他对目标的不懈追求,对信仰的永不放弃,他,就不会主动去结交朱赫来,就不会忍痛放弃家里的父母佳人,去到烽火交加的前线;就不会在各种肉体和心灵的打击下不折不弯,顽强不屈;就不会在目盲之后心依然不死,最终写下了激动人心的小说。
其实,又何止是保尔,古今中外,多少人正因为如此,才能成为一代宗师,千古留芳。西行漫漫,玄藏由于对佛教信仰的永不放弃,最终踏入佛界,取得佛经,修成正果,美名千古。归路遥遥,犹太人们由于对回家之目标的不懈追求,踏遍千里,万死力劫,由巴比伦之囚到纳粹的追杀,终于得归故土。战火连连,孔子和他的门生们为了达到实现儒家学说的目标,东奔西走,风餐露宿,最终为儒家学说播下星星火种。布鲁为了“科学”这个信仰的永不放弃,烈火焚身若等闲,最后,人们明白了他的学说,才是真理。
保尔,以及千千万万的伟人们,用自己对信仰的永不放弃,和对目标的不懈追求,最终取得成功。那么,在这新时代的熔炉里,我们,又该怎么做呢?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8
朝花夕拾》是一部经典的散文集,也是鲁迅先生写的回忆录。鲁迅是我国著名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我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该书共收回忆性散文10篇虽然是回忆性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斗争的痕迹和他自己的思想轨迹。
本书记述了作者童年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作者以清新、平易、深情的笔调,描绘了自己童年、少年时代的有趣片断。
我最喜欢的是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在读故事和听故事里成长。都有自己难忘的“长妈妈”。在这篇故事里,鲁迅先生怀着真挚的感情,细致描写长妈妈的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麻烦的礼节”的性格。
“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让作者对长妈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鲁迅先生用细腻的笔触记述了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长妈妈去世后,鲁迅深情地为她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的最为柔和的一面。
还有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想先生笔下的《百草园》几乎是所有孩子的梦想中的童年乐园。无论是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还是在树叶里长吟的鸣蝉,从草间窜向云霄的云雀,低唱的油蛉、弹琴的蟋蟀、能从后窍喷出烟雾的斑蝥……哪一个不是我们的最爱!就算是园里有相传的美女蛇,却百倍增添了我的好奇!鲁迅先生把这些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还有在雪地中捕鸟的情景让我仿佛置身于令人神往的百草园!
这本书是不朽的经典之作,有极高的艺术品味,其中的深刻内涵与思想深度和对我们后世的教育意义让我们品味不尽。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9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_,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父与子读书笔记本的读后感悟篇10
第一次翻阅这本书是在初二暑假,那时的我只是为完成作业而看,直到上了初三,再次细读,《傅雷家书》帮我找到了我人生的目标。
这本书一共有___封信,最长的一篇达到七千多字,字里行间表达出父亲对儿子的关切,炙热而又深沉的爱。这种爱,被傅雷写成文字,虽是文字,却很形象,从中能真切感受到父亲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关怀备至,感人至深,纯良质朴,令人动容。即使这样,傅雷依然把道德和艺术放在第一位,把舐犊之情放在第二位。
从信中可以看出,傅雷并不是那种温情脉脉的人,他不会把爱彰显出来,而是隐藏在字里行间,在背后默默地给予儿子关心、支持与帮助。而且,他把儿子当作讨论音乐、讨论艺术的对手,有时他是父亲角色,有时又是朋友身份,血缘亲情,共同话题,构建了融洽密切的父子关系。傅雷对儿子的期望极高,希望他能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样严格的要求,那些无微不至的叮嘱,不都是如山父爱的证明吗?这些书信,不仅升华了傅雷和傅聪的感情,也牢固了傅聪对祖国的热爱之心,像纽带一般,紧紧相连。
读完这本书,我为自己而羞愧。
我总是因一些小事生气,因一些困难手忙脚乱,总是抱怨生活的不幸。如今,我学着用书中的文字宽慰自己,也教育自己,我虽不能胸怀大志,心怀天下,可至少我要决心做好自己,从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开始。学着长大,学着懂事。不再抱怨学习的辛苦,不再咋咋呼呼地做事,不再因为一点小事而哭泣,要勇敢坚强,要微笑生活。更重要的是,我要学会尊重。尊重父母,尊重他人,乃至尊重整个世界。我不再顶撞父母了,因为我知晓了他们的良苦用心,他们每一句唠叨的背后都是对我满满的爱呀。
距离、时间都不是阻挡傅雷爱子的绊脚石,纵使相距再远,爱也不变,心也不移。这就是父母的爱子之情,即使为你上刀山下火海,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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